档案工作保密守则
一、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;
二、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;
三、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;
四、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;
五、不使用固定电话、手机、传真机等通信工具传输涉密信息;
六、不在家属、子女、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;
七、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、谈论国家秘密;
八、不在非保密场所和非涉密计算机上存放涉密载体档案;
九、不私自保存、复制和销毁涉密载体的档案
十、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涉密信息;
十一、不使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、公众网;
不携带任何载体的涉密档案出游、出境及其他涉外活动。